問:因病或非因工傷殘勞動能力鑒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根據靈光小杭的查詢,符合申請條件的需提供以下材料辦理:
1.杭州市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人員鑒定表(A3紙打印)原件4份;
2.近期一寸免冠照4張;
3.本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4.根據相應的疾病提供省、市醫院出具的《醫療診斷證明書》原件(申請之日前1周內出具,加蓋醫療專用章或診斷證明專用章)1份;
5.提供本人在醫院治療的病歷材料,長期患病的,只需提供近兩年來的病歷材料原件1份;
6.動過手術的癌癥病人,需提供病理切片報告、手術記錄和入出院記錄;未動手術的癌癥病人,需提供穿刺報告,放、化療記錄和入出院記錄原件1份。
申請時間:杭州市人力社保綜合服務大廳(中河中路248號)二樓5-12號窗口,法定工作日9:00-17:00。
杭州市戶籍的靈活就業人員請到戶籍所在地的區人力社保行政部門申請鑒定勞動能力,非杭州市戶籍的靈活就業參保人員請到杭州市人力社保綜合服務大廳(中河中路248號)申請鑒定勞動能力。企業在職職工向最后參保的區、縣(市)人力社保部門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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